江苏发布风险提示:部分寄卖(售)行涉嫌非法从事典当业务
2026年6月25日,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《关于部分寄卖(售)行涉嫌非法从事典当业务的风险提示》。
提示指出,部分机构虽未使用"典当"名义,但存在以营利为目的、经常性诱导客户抵(质)押资产进而发放贷款并收取高额息费的行为,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放贷刑事犯罪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
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,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,未获得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的机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。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:办理典当融资请认准持牌典当行,核验许可证资质,警惕无证机构的低息诱导与隐性收费。
信息来源: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(风险提示原文)